县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县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新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关于县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信息,并尽力回答大家的问题。让我们开始探讨一下县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话题吧。
1.举行足球赛的具体实施方案
2.关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精选3篇)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4.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
5.[电子竞技管理办法的法理思考]电子竞技管理办法
6.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
举行足球赛的具体实施方案
球进校园是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发展足球、提高全民素质的一项重大措施。你想知道怎么写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我为大家整理的吧!
一
为了提高我校的足球运动水平,增强学生体质、调动广大学生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积极性,根据瓦房店市教育局、体育局,《瓦房店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实施意见》档案精神,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更好的开展,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瓦房店市育局和体育局档案精神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足球比赛制度,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提高青少年的足球兴趣,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 工作方针
依据瓦房店市教育局、体育局的档案精神;在全校掀起足球热潮,充分发挥各年级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选拔和推选热爱足球的学生、不论大小和了解足球的程度,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特成立本校足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万田
副组长:张兆军
组员: 王伟
2、成立校园足球训练工作小组:
组长:张兆军
组员:李闻平
3、成立校园足球宣传保障小组:
组长:赵明军
组员:唐成密 宫新颖
四、职责分工
1、由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的全面开展,总务处全面实施校园足球活动的教学与比赛工作。
2、体育老师负责组建班级足球队,班主任协助。
3、工作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校内竞赛组织安排工作,并保障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他成员协助。
4、 张兆军负责组建校园足球队 ,并对运动员进行身体素质、足球技术、足球战术的培训与指导,负责组建学校足球队参加校外比赛及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和注册管理。
5. 赵明军负责将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有关的、资讯报道。
五、工作计划
一开展活动班级的选取
根据学校的基本情况,2015年我校开展活动的班级选在中高年级 四、五、六年级,共选取11人,组建足球队,进行训练和比赛。
二 具体要求:
1、各部门统一协调,保证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所场地及器材等条件;
2、学校专职体育教师根据情况对其他体育教师进行培训指导;
3、在校学生每周应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全校保证不少于9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4、将足球教学内容纳入日常教学计划,保证每周一节的体育课为足球教学。
5、利用大课间和阳光体育活动时间,组织三至六年级学生开展校园足球比赛,三至四年级为中段足球比赛,五至六年级为高段足球比赛,各段比赛每年保证不少于2场比赛。
6、各班班主任负责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工作。
7、体育活动课教师将足球教学作为首选内容。
六、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我校开展校园足球的所有经费全部来自财政全额拨款。
二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1.足球运动员训练时饮用水、餐点、训练服、训练器材等费用。
2.足球运动员竞赛时服装、交通、食宿、营养补助等费用。
3.足球教练员带队训练加班费和带队竞赛时服装、交通、食宿费用等。
4.校园足球开展活动组织、宣传等活动费用。
5.校园足球设施的添置与维护费用。
6.表彰和奖励优秀足球教练员、运动员、校园足球管理人员。
二
依据全国及乌兰察布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大力推动我校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学校特色文化,建立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面提高广大学生的体质和体能,培养拼博意识、团队精神、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校体育活动,营造校园足球氛围,提升学校特色文化,培养青少年拼博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大力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使足球运动成为青少年终身受益的活动方式,从而呈现“以体强身,提高健康水平;以体辅德,提高道德素养;以体增智,提高文化素质;以体益美,提高审美能力;以体促教,提高教学品味”的特色办学模式,以一育促诸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方针:
坚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与指导监督,各部门及各年级组等通力合作。学校每位领导及教师都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学校现有的资源优势,为开展校园足球特色实验活动创选必要条件,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一成立校园足球活动工作领导监督小组
组 长: 白 亮
副组长: 王建忠 曹 飞
成 员: 张晓军
二职责分工:学校各分管年级领导、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少先队
大队部、工会、各年级组等要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共同做好校园足球工作的组织和活动开展。
1.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总体工作规划和组织立项及“校园足球特色课题”研究工作。负责人:曹飞
2.与各级学生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对接协调,负责组织校内各年级足球活动及竞赛。对各年级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估,负责校际每学期校园比赛。负责人:张晓军
3.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发动报名参与,编印宣传资料,出版校园足球活动宣传栏、指导、收集校园足球文化相关资料、宣传报道。负责督促各年级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及注册管理;制定校园足球教学大纲和教材。负责人:张晓军
4.学校校园足球普及活动的配套经费,编制好每学期校园足球活动经费预算,列入每学期学校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及奖励经费标准,配备完善开展活动的相关器材。
四、实施步聚
一2016年9月,红格尔图小学校园足球活动工作领导监督小组,召开小组成员会议,制订并通过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
二10月上旬,召开全校校园足球活动动员布置会,组织学校领导、学校足球教练学习青少年校园足球相关档案,组建成立班级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和足球队。
三 10月中旬,全面启动校园足球训练活动。
五、校园足球活动的具体内容
一营造浓厚的校园足球文化氛围。
将足球的基本动作和技能分解成具有娱乐性和趣味性的足球娱乐游戏专案,渗透体育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娱乐中健身,在健身中掌握足球基本技能和技巧。开展校园足球艺术展演,足球知识竞赛,足球绘画作品展,校园足球活动板报评比等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以足球运动为主题,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调动学生的创造性,开展丰富多彩的足球趣味活动和足球交流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足球活动氛围。
二 校园足球活动具体内容
1.学校校内足球活动课时由教导处统筹安排落实。
2.学校成立三至六年级班级足球队男女各一队,学校组织班级,年级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以交流、磋商技术、鼓励推动学生广泛参与校园足球活动为主,不注重名次和比赛成绩。
3.组建校足球队参加旗级和市级校园足球各年龄梯队联赛。
六、校园足球比赛
1. 校园足球活动比赛分为小学三年级组7人制,四年级组7人制,五年级组7人制,六年级组7人制。各班级足球队员由该班主任、科任教师动员选拔组成。学校三至六年级代表队由负责校园足球队的领导及教练从各年级足球队员筛选组成。
2.校园足球活动时间安排:从2015年3月开始至2020年,利用5年时间,坚持每年进行两次班级际比赛,每月举行以班为单位的校园足球联赛,充分利用体育课和大课间时间引导学生广泛参与,逐步形成校园足球传统活动。
3.对参加足球活动或竞赛的学生进行旗一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有健康证明报告。
七、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具体要求
一设立由主管体育工作副校长牵头的足球活动管理机构,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二完善和改进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条件,建立健全相应配套设施。
三经常组织担任足球训练的教师及教练员参加各级培训。
四调整体育课,加大足球教学在教学内容中的比例,保证在校学生每周有2小时以上足球活动时间,确保全校不小于50%的学生参加校园足球活动。
五组织开展校内班级间和年级间足球比赛和活动。由分管领导与教导处安排落实。
九、活动经费
一经费来源
学校按国家下拨人均公用经费总数5%,比例资金配套开展校园足球活动。 争取各级体育部门及当地 *** 拨出资金支援。争取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资助。
二经费管理
建立校园足球活动经费使用独立帐目,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公开透明经费收支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三经费用途
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师及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训,场地建设、宣传推广、考核和奖励以及相关工作。
十、鼓励措施
一鼓励、奖励办法
为鼓励开展建立校园足球特色活动积极性、针对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状况进行年度鼓励,建立奖励办法,采取挂牌、表彰及适当的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于贡献突出的班主任、体育教师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对坚持参与校园足球训练的优秀学生在升入初一级学校时,本校将积极向旗级优质学校推荐录取就读。
二监督制度
学校组织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由学校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主要以照片、秩序册、运动员名册、成绩册等实物为依据,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形式监督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情况。
三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部门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方针
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要从全域性的高度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创造必要条件,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联合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冯建中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陈小娅教育部副部长
副组长: 盛志国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
杨贵仁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
郭建军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副司长
南 勇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杨立国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薛 立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黄 金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青少年体育处 王龙龙教育部体卫艺司
刘 巨集 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部
冯剑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朱和元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陆 煜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足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701室
邮编:100061
电话:010-59291026 传真:010-59291027
联络人:冯剑明 陆煜
二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并于4月28日前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各地体育部门负责竞赛组织,专业技术训练与指导。
二各地方教育部门负责师资培训,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负责组队参加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负责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及注册管理;负责制定校园足球教学大纲和教材。体育部门要给予密切配合。
三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学生体育联合秘书处负责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五、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组织方案
一小学和初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各选择不少于60所小学和30所初中;13个中国足球协会市级会员协会城市武汉、成都、沈阳、大连、长春、青岛、深圳、西安、南京、延边、广州、厦门、昆明和淄博市足球发源地各选择不少于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22省和5个自治区河北、山东、山西、河南、辽宁、湖
北、吉林、湖南、黑龙江、广东、江苏、海南、浙江、四川、安徽、贵州、福建、云南、江西、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广西、内蒙古、 *** 各推荐一个城市选择不少于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
二高中和大学:在现有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组织的全国高中联赛和全国大学联赛基础上,补充完善。
六、小学和初中选择开展学校的基本条件
一优先考虑足球传统学校;
二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场地条件的学校;
三有多年开展学校足球活动基础的学校。
七、对开展学校的要求
一必须由主管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并设立专门机构;
二必须完善专门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条件;
三要求组织足球训练的教师教练参加相关培训;
四学校体育课应加大足球教学在教学内容中的比例,在校学生每周应有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保证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五学校必须组织校内班级间和年级间比赛。
八、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国家体育总局从体育**公益金中拨出专款;
2、各地原则上按不少于1:1的比例匹配相应的资金;
3、通过多渠道开发的市场资源;
4、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资助。
二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练教师和裁判员的培训、扶持基层单位场地建设、宣传推广、办事机构工作执行、评估和奖励等。
九、协作和鼓励措施
一积极与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协作,共同推动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丰富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二鼓励在指定开展学校数量的基础上,酌情扩大规模。
三对非布局的城市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成绩突出的,同样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四鼓励政策
1、凡参加校园足球活动教师培训班的体育教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按相应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2、获得亚足联和中国足协颁发的A、B、C、D级足球教练员证书的教师,在评定职称时可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3、各级体育部门要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纳入体育竞赛等级运动员评定计划。
五奖励政策
为了鼓励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积极性,针对足球活动开展的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建立奖励办法。采取挂牌、命名、表彰及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于贡献突出的体育、教育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十、本实施方案配套档案由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适时下发。
关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精选3篇)
大学生是青春的代言人,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体育部活动策划,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体育部活动策划1
一、活动主题
激情四月,阳光体育。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大学的业余生活,给大家一个体现团队精神及凝聚力的空间,在活动中让大家增进友谊,从中学会团结,培养全体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竞争意识,打造一个我专业同学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我专业组织开展“激情四月”体育活动竞赛。通过这个活动,加深同学之间的友谊,构建团结友爱的校园气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发扬团结向上,努力拼搏。
三、活动单位
活动参与者;16级生物科学
活动组织者;16级生物科学3班
四、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1、联系各班体委,鼓励班上同学积极报名;
2、联系好 乒乓球 馆、 羽毛球 馆和 篮球 场管理员;
3、买好奖状、奖品等。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
活动项目;乒乓球 羽毛球 篮球
(一) 乒乓球比赛
时间:4月10日(周二)12:30—14:00
地点:乒乓球馆
比赛形式:每班选出男、女选手各4名,抽签决定比赛顺序,三局两胜淘汰制(每局11球)。赛出。
一、二、三、四名。
(二) 羽毛球比赛
时间:4月11日(周三)12:30—14:00
地点:羽毛球馆
比赛形式:每班选出男、女选手各4名,抽签决定比赛顺序,三局两胜淘汰制(每局11球),赛出。
一、二、三、四名。
(三) 篮球比赛
时间:4月12日—4月13日(周五)12:30—14:00
地点:篮球场
比赛形式:每班选出男生组成一支篮球队(不少于5人), 抽签决定比赛顺序。12日预赛,胜出球队在13日决出一、二名,另两支队在13日决出三、 四名。
五、奖项设置与评比方式:
(一)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组、 三等奖两名
(二)评比方式:各项比赛第一、二、三、四名分别加5、3、 2、1分,最后累加总分排出名次!
六、活动预算
乒乓球比赛场地50元
羽毛球比赛场地80元
篮球矿泉水20元
奖品、证书160元
总计:310元
七、活动意义
推进各班的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融合,增进同学之间的互动了解,增进同学之间的情感和友谊,更有利于打造和谐校园环境。
八、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1、如遇活动期间天气的变化,我们将另行通知;
2、比赛时注意安全,由各班体委维护安全秩序。
体育部活动策划2
一、活动目的:为同学们打造个互相交流、互 相学 习的平台,树立大学生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的岁月,展现大学生的运动风采。
二、活动宗旨:
(1)切实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增强大学生身体素质。
(2)增进各学院之间的感情,促进篮球 爱好 者间的交流。
三、报名 方法 :由各学院组织报名,最后报建工学院学工办。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学院篮球场
五、活动举办单位:凯文学院团委
六、承办单位:建工学院体育部
七、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学院各个二级学院
3、参赛人数:运动员至少5人,最多12人(包括正副队长);领队一人。
4、报名日期:10月15日前
5、报名方式:名单在截至日期前发送到szflyy99@126.com
八、比赛方法:
1、采用“五人制”篮球赛的比赛规则
2、所有比赛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分为A、B两组每组中有两队,进行循环赛,每组取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进行冠亚军争夺。
九、比赛规则:
1、每队必须有五名参赛队员,其余的人员为替补队员。
2、比赛开始后不准更换原有队员,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3、比赛换人没有限制,但仅在死球或半场结束时才能换,进球也可以换人。
4、进球后换发球。
5、每次换发球,发球方必须退到界外发球后再进攻。若发球方没有退到界外或发球时踩线,此次发球不算并换发球。
6、三分球:在三分线外出手投中篮作三分算,三分线内投中算二分。
7、比赛时,实行“24秒”制,会有比赛监督员记录,若24秒未投篮,则换发球。
8、比赛时间采用上下半场,每半场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每队每半场有两次暂停;个人犯规累计达5次后离场;每半场全队犯规累计达7次以后,执行罚球。
9、比赛中所有队员都要听从裁判员的哨声。当有判罚出现争论,参赛队员不得与裁判员争吵,因此影响比赛进行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十、各部门安排:
1、文艺部和女生部负责开幕式活动和礼仪队。
2、宣传部负责赛前宣传和海报制作。
3、学习部负责赛事报道,通过校报和广播台做好宣传。
4、纪检部负责维持秩序和会场布置,体育部负责协调。
5、外联部负责活动赞助。
十一、突发事件及预案:
1.比赛队伍迟到:队伍迟到十分钟即认为弃权,以0:20计得分。
2.比赛人员中途受伤:轻伤经处理可以继续比赛者,比赛暂停一段时间,待伤势处理好后进行。伤势严重无法比赛者必须换上另一名队员,负责人员不够视为弃权。
十二、裁判安排:邀请体育教师担任此次赛事的裁判,坚决公平、公正。
十三、奖项设置
(1)获前3名的队给予集体奖和个人奖。
(2)在比赛中得分最多的运动员得MVP称号。
十四、本赛最终解释权归建工学院所有。
体育部活动策划3
一活动背景
经过两个多月的学习,同学们已经基本认识了并成为了好朋友。在秋季来临之际,一方面为了增强体质
另一方面为了深化同学之间的友谊,班团支部决定举行一系列活动。
二目的意义及预想效果
能对同学的身体锻炼起到一定的作用,激发同学的运动热情,深化同学之间的友谊,使班级生活丰富
多彩,增强班级的凝聚力。
三活动的对象
体育部全体同学
四活动的时间和地点
十月十五日下午篮球场
五活动的程序
(1)事先由部长像学校的有关部门申请场地的使用权,办理相关手续。
(2)体育委员向同学通知时间和地点,使大家有所准备。
(3)拟定评委名单,公布两队的队员和比赛的要求。
(4)准备必要的物资球衣球和热水。
(5)比赛时全员到场,评委和计分人员到场,姚猛作为评委。
(6)赛后公布比分和结果,体委做讲评。
(7)赛后组织保持原来场地干净,把垃圾都清理走。
六负责人:体育部
体育部活动策划4
一:活动前言:
1.活动主题:新生联谊走进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2.活动背景:随着 军训 生活与国庆假期的结束,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10届新生逐渐适应了大学生活。
3.活动目的:为了让新生们拥有更精彩的课余生活,加强团队协作能力,社联将在10月中旬举办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10届新生篮球联赛,希望各位新生积极参与。
4.活动对象: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全体新生,男女不限,分男子赛与女子赛
5.活动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篮球场
6.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10月12号至10月13号。报名流程,10月12号至10月13号,下午5点到6点,可到社联办公室报名,可发送邮件到“……@……”参赛选手自由组队,必需有五名正式选手,替补选手不准超过六名。可以以队伍形式报名,也可以单人报名,但到时单人报名的人会统一聚在一起,自由组队。小组赛时间,10月16号与17号(周六日),早上8点至十一点,下午4点30分至六点30分。
决赛时间待定。
7.主办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团委
8.承办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社团联合会
二:部门任务安排:
1.主席团:负责指导各部门工作,监督与落实工作的实施进度.
2.宣传部、 文化 部:负责10月9号把海报完成,并在9号后把商家信息推广工作做好。
3.秘书处:负责此次活动的 策划书 及上班宣传,10月10号与10月11号(早修或晚修)到新生各班进行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有:此次篮球联赛的目的、意义与特色,并说清楚活动规则以及活动奖励,带动新生们的积极性。
4.事务部:10月11号至10月12号,下午5点到6点,事务部派人到社联办公室负责登记报名,登记邮件报名,整理好报名名册,协调好单人报名的新生组队。负责组织把所有队伍通过抓阄决定小组赛与决赛对决的队伍。
5.财务部:把外联部拉的赞助资金与物质协调分配。
7.组织部:协同篮球协会派来的裁判员组织篮球联赛。
8.外联部:拉赞助。
三:赛前准备
1.宣传:海报八张,教学楼正门前置牌坊张贴海报,通往饭堂或宿舍通道宣传栏张贴海报。4a纸800张(正面宣传篮球比赛,反面作 广告 ),以新生宿舍为单位,每宿舍一张,推广篮球比赛。
2.工具:准备好比赛用球,哨子、计时器、计分器等工具(向学校申请借用所需体育器材),确保比赛篮球场可用。
3.药物:准备创可贴,活络油等。
4.饮水:小组赛自备饮用水,社联只会提供决赛饮用水。
四:比赛规定:
1.本次活动都采用单循环赛制,5vs5全场比赛,分小组赛与决赛。
2.比赛分上下半场,分四节,每节12分钟
3.上下半场之间15分钟,每节休息5分钟
4.犯规:每节内,每队球员犯规累计5次,其后(第6次)犯规对方罚球.
5.暂停:每队在每节只可请求1次暂停,第四节可请求2次暂停;加时赛各队有1次暂停.
6.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双方比分相同,设置加时赛,每次加时5分钟,直至分出胜负.
7.参赛队员要在比赛前10分钟到场,各队需大体统一着装,每场赛前请各队队长协调。
8.所有球队通过抽签排定编号分组,具体赛程根据参赛对数而定。
9.设置季亚冠军,仅奖励季亚冠军。
10.男子赛与女子赛分别设置季亚冠军,季亚冠军队可获得奖励。
11.男子赛前三对应与女子赛前三进行友谊赛,男子队派三人出场,女子队派五人出场,胜出队不再重复奖励,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规则参照国际篮联篮球协会的规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动。
2.为了公平起见,邀请篮球协会会员为主裁判,或者社联体育部干事为主裁判,需要多少裁判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各队派出一名选手辅助主裁判记录。
3.队员要遵从裁判的判决,不得顶撞裁判,需要协调时可向社联提出协调要求。
4.参赛队员和观众要注意赛场文明与场地卫生。
5.场上突发状况将由社联调解处理,如遇到天气或场地等无法抗拒的情况,社联有权更改比赛日程。
6.若有人受伤严重,随时做好传呼荧屏车急救。
六:经费预算:
1.冠军:男女冠军五门正式选手增城一日游。(5_120)_2=1200元。(向旅行社拉赞助,预算为旅行社赞助,旅行社不免费赞助的话,尽量折上折)
2.亚军:篮球一个,为男女亚军五名选手提供一日团队聚餐(学校饭堂套餐),午晚餐各提供一大罐可乐。篮球150_2=300元,团队聚餐(5_8_2+5_2)_2=180元,亚军奖励费用300+180=480元。(旅行社为亚军五名选手提供增城一日游4.8折优惠,不去的话,作罢。)
3.季军:为男女季军五名选手提供一日团队聚餐(学校饭堂套餐),午晚餐各提供一大罐可乐。季军奖励费用:(5_8_2+5_2)_2=180元。(旅行社为季军五名选手提供增城一日游5.8折优惠,想去增城一日游的,可享受七折优惠,不去的话,作罢。)
4.宣传:海报8张:8_3=24元。4a纸宣传纸:800_0.1=80元。宣传费用总预算:24+80=104元。便条4800,0.05_4800=240元。
5.饮用水:康师傅矿泉水20_9=180元。
6.男女冠亚季军各获得大张奖状一张:1_6=6
总预算为:1200+480+104+240+180+6=2210元
七:附录:以下是各部门工作负责人****一览表
体育部活动策划5
总负责人:___
工作组委员:___
团学各部部长
工作组组员: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各班级志愿者
一、运动会前期准备工作
1、运动会开幕式进场式宣传海报,主题突出我们分院的特色风格。和制作卡纸组,入场式时使用的宣传抬牌。(广告部负责,5月15日前完成)龙虎榜的出版(班级承包,5月15日前完成)宣传横幅(外联部负责,5月20日前完成)
2、安排整理班级志愿者名单。(实践部负责,5月20日前完成)
3、策划安排运动会期间的稿件宣传工作,组织安排通讯员,特别注意稿件的质量水平,争取拿下道德风尚奖。(宣传部负责,5月20日前完成)
4、安排大一年级学生进行运动会前的广播操练习。(体育部负责,5月20日前结束)
5、运动会进场式的设计及排练,统一落实服装。(文艺部负责,5月22日前结束)
6、组织安排运动员集体训练。(体育部负责,5月22前结束)
7、运动会期间学生会成员及班委签到方式的安排。(办公室负责,5月20日前完成)
8、在五月上旬召开运动员动员大会。要求:各班班主任、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班长以及团支书出席。(5月20前完成)
9、完善我们学院学生会的博客,把运动会的最新信息上传上去,运动会期间办公室的值班安排(网络部负责,5月20前部署)
10、发送校内通短信,通过短信平台来宣传本次运动会
11、出版并发放两期《校运快讯》,(新闻部和网络部负责,运动会结束之前)
二、运动会期间具体项目工作开展(5月23日——5月24日)
项目组一:稿件宣传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组员:宣传部、新闻部、各班宣传委员。
任务:1、落实写广播通讯稿的人员,保质保量,稿件写好统一交于大本营,宣传部负责初审并修改,再上报学校广播台(优秀的广播稿留有备份)。(宣传部负责)
2、做好稿件登记工作,在运动会结束后评出优秀宣传班级。(宣传部负责,5月25日前完成)
3、在各个比赛项目中安排报导人员前往观看,最晚在比赛结束后两小时内将稿件上报,可以在此期间进行采访报道,运动会结束后编辑成简报(新闻部和秘书部负责,运动会期间)
4、摄影拍照。(新闻部负责)
项目组二:后勤服务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组员:生活部、秘书部、学习部
任务:1、运动会期间负责药品的保管,安排具体人员留守大本营,为受伤运动员服务。(生活部负责)
2、安排组员密切关注各项比赛中出现的运动员损伤之类的事情,特别是中 长跑 的项目。(生活部负责)
3、负责营养品、茶水、杯子、饮水机的添置和保管。(秘书部负责)
4、体育器材的保管(号码布、运动鞋的借用和保管工作),运动会结束后归还。(学习部负责,器材提前联系体军部5月20前完成)
项目组三:大本营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组员:团学各部成员
任务:1、负责大本营建设并留守大本营,协助体育部比赛项目的通知安排工作(检录),确保各个比赛项目运动员都能准时到位。(科研部负责)
2、负责签到制度,学生会成员和班级的考勤及大本营值班工作,加强各部之间的联系。(纪检部负责)
3、一旦发生任何状况都应及时上报到大本营值班人员处,或者直接通知给总负责人。(外联部负责)
4、保持大本营的卫生状况。(生活部负责)
5、大本营的桌椅等的保管归还工作,需提前借好桌椅。(纪检部负责,5月20日前落实完毕)
6、遮阳伞的保管归还工作,需提前借好遮阳伞。(外联部负责,5月20前落实完毕)
项目组四:统计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组员:组织部、科研部
任务:1、负责统计每项比赛的结果,并在第一时间公布在龙虎榜上,安排特定的同学负责写龙虎榜。(组织部负责)
2、赛事安排日程表。(科研部负责)
项目组五:青年志愿者组组长:___
副组长:___
组员:实践部、文艺部、外联部、广告部、班级志愿者(阳光义工)
任务:1、维持本院会场纪律。(外联部负责)
2、服务分院运动员和后勤工作,指派2到3名志愿者到各组帮忙,指派数名志愿者到各比赛现场记录运动员成绩,中长跑时要派人去扶运动员,务必落实到个人。(实践部负责)
3、宣传板块的保管和搬放,在运动会结束后所有板报都搬。(广告部负责)
4、负责组织好啦啦队和观看人员。(文艺部负责)
5、负责横幅的悬挂和保管。(外联部负责)
6、运动会结束的收尾工作,提前
安排好人员进行整理(各部做好本部的相应收尾工作)。
7、安排部分志愿者协助上面四个项目组的需要(实践部负责)。
注:各部务必在5月20日前将具体人员安排上交至办公室主任处,具体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相互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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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关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精选3篇)
为了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你知道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展示校园文明风采,经研究决定,我校于20xx年4月至6月举办第三届校园体育文化节暨校园文明风采大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有效载体作用,弘扬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尚,达到以先进文化引导人、鼓舞人、教育人,建设具有电大特色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品牌。
二、主题和内容
主题是“践行阳光生活·放飞青春梦想”。
活动内容要围绕主题,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和文化展演活动,让学生激扬青春活力,展示美的生活。
三、活动实施步骤
3月,制定活动方案,协调承办项目,制定并下发文件,进行宣传发动。
4月至6月上旬,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和文化展示活动。(见附件2)
5月中旬至6月上旬,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全国中职文明风采大赛。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体育文化节是一项系统工程,活动内容多、要求高、涉及面广、组织难度大,各处室、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丰富活动内容,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工作,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2.贴近生活,切合实际。各处室、系要积极参与,使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切合实际,更具吸引力和凝聚力。在承办全校活动的基础上,各系要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和文明风采展示活动,并遴选优秀节目、优秀代表队参加上级组织的体育竞赛、艺术展演、文明风采展示。
3.实事求是,注意宣传。各处室、系要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全体师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鼓励他们在各项活动中勇于争先,敢于拼搏,充分调动师生们的参与热情。在活动过程中尽可能地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对活动进行及时、深入地鼓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
五、奖项设立
1.优秀组织奖:奖励对象为积极参与活动的处室、系。由组委会根据参加本次活动的情况和上报的总结材料进行评选。
2.体育、文化优秀奖:各个项目按比赛规程和活动要求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节目)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比赛。
3.优秀指导教师奖:教师指导的作品(节目)获得全国、省级比赛名次的给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对体育、艺术的兴趣爱好,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认真贯彻《 ***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学校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体育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中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拼搏进取、积极向上的优良品质,并以此展示我校体育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促进我校校园体育艺术文化建设,促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主题和内容
本届体育艺术节活动的主题是“健康结伴 艺术同行”。
活动内容要围绕主题,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和艺术展演活动,让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激扬青春活力,展示美的生活,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活动宗旨
面向全校师生,重在人人参与,搭建一个平台,提供一次机会,展示一技之长,提高综合能力。
四、活动原则
1、注重以学生为活动主体的原则。所有活动均由班主任认真组织,尽量让学生自行设计策划,自己组织开展,自由发挥特长。各年级要充分发动学生会、团支部、艺体特长生、文艺骨干,使各项活动真正做到由学生牵头,班委会、团支部、年级组和相关教师共同协助配合,让所有活动能够顺利组织开展。
2、注重内容健康、品位高雅、形式多样的原则。要保证所有活动的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注重活动的文化品位;应结合学生需求,贴近学生生活,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力争使所有学生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五、组织领导
经研究成立大纵湖初级中学校园文化体育艺术节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姜中顶
副主任:刘堂林 宋佳茂 吕宝干 严永东
委 员:各处室负责人及常技组教研组长
六、时间安排 :20xx年4月9日—20xx年10月9日
七、参加对象 :七、八年级全体学生、全校教职工
八、活动要求
1、 本次校园体育艺术节活动要紧紧围绕活动宗旨,以重在学生参与的目的来推进素质教育,提倡形式多样化,积极营造校园体育艺术节的浓郁活动氛围。
2、 本次体育艺术节是对全体师生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一次检阅,人人参与,班级为主。实行活动管理责任制,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周密筹划,各负其责,相互协调。
3、严格按照方案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申报、准备、演出及展示活动。
4、班主任须提高认识、积极配合、认真组织,调动各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本次校园体育艺术节为契机,着力强化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各班级的管理水平。
5、正确处理学习与开展活动的关系,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到教学、活动两不误。
各年级主任在本方案下发后,抓紧时间召开本年级班主任会议认真布置,切实让班主任提高认识,就方案安排的每个活动认真研究,然后按照具体时间要求提前进行详细安排,确保每个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本届艺术节学校将根据各班级每项活动的组织情况,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组织奖予以表彰奖励。
为积极响应阳光体育的开展号召,加强学校羣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增强师生的健身意识和体质,激发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精神,营造良好的学校体育文化氛围,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特举行20xx年上海理工大学“体育文化节”暨田径运动会,实施方案如下:
一.召开运动会的时间和地点
定于20xx年5月11日星期五举行为期一天的体育文化节暨田径运动会,遇雨天顺延一周改为18日。闭幕式在当天田径运动会结束后举行。
开幕式于5月11日上午8:30开始,各学院参加开幕式的队伍于上午8:15前到达军工路校区田径场西侧集中。举行地点在军工路516号校区田径场。
二.召开运动会期间的活动内容
1.开幕式形式与内容(体育教学部负责)
1)开幕式首先举行入场式,由各学院组成64人的入场式队伍入场(包括二所专科学校、附属高中、附属初中、附属小学的入场式队伍),要求各学院党、政领导参加学院组成的入场式队伍入场。
2)学生进行第九套广播操评比(由参加入场式的各学院队伍进行评比)。
3)学生拉拉操表演(由学校拉拉操比赛前4名的学院进行表演)。
4)教工健身操表演(由校妇工委负责)。
2.体育竞赛(体育教学部负责)
田径场进行规定项目的田径比赛,竞赛规程(附)。奖励团体前3名、个人前8名。各学院学生组队参加各竞赛项目并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奖励前5名。专科学校学生组队参加并计算团体总分,计算办法与学院相同。学生各项目竞赛的前八名给予奖金奖励,个人前三名颁发奖牌(金、银、铜牌)。
体育班运动员代表管理学院参加各项竞赛,取得名次计入学院团体总分。个人名次不占学生奖励名次。
3.文艺表演(团委、各学院负责)
每个学院出一个文艺表演节目在运动会期间进行表演并进行评比,形式为歌、舞蹈、合唱等,具体由团委负责。
4.各学院观众的组织与管理(学生处、各学院负责)
在田径场周围指定的区域,要求各学院组织学生观看,并组织拉拉队。在规定的时间统计学生拉拉队人数。
5.教工运动会方案由工会拟定并负责。
6.广播宣传(宣传部负责)
运动会前期广泛开展宣传,运动会期间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投广播稿,各学院投稿数限为5篇。广播台负责开幕式和运动会期间的广播工作。
7.闭幕式形式与内容(体育教学部负责)
闭幕式在田径运动会结束后举行,由各学院组成的入场式队伍,按开幕式的位置就位,要求各学院领导到场。形式为团体奖、精神文明奖颁奖仪式。
三.奖项的设置
1.体育竞赛奖:
学生广播操评比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男子团体总分奖励前五名。女子团体总分奖励前五名。
2.设:精神文明奖4个、 优秀组织奖4个
评定条件:根据体育竞赛参加的人数比例、入场式的质量、观众队伍的组织情况(人数、精神状态)、文艺表演的质量、各学院广播稿的投稿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定。(宣传部负责统计汇总)
3.最佳运动员奖
评定条件:根据体育竞赛成绩(打破学校纪录)进行评定。
四.组织领导
在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体育文化节”组委会。设立体育竞赛组、文娱表演组、广播宣传组、精神文明奖评选组。
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繁荣和发展体育市场,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体育项目为手段,以营利为目的的下列经营活动:
(一)体育竞赛、体育表演;
(二)体育健身、体育娱乐;
(三)体育技术信息、培训及体育经纪活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体育经营活动。
体育经营活动的具体项目由自治区体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和自治区实际提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三条 体育经营活动应当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有益于群众的身心健康。
禁止和取缔有损健康、宣扬暴力、色情*秽、封建迷信和进行赌博等违法体育经营活动。第四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从事、参与体育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鼓励和支持体育经营者为全民健身和培训优秀运动员做贡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办、接纳、参与未经体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营利性体育活动。第五条 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宾馆、酒店内附设的保龄球、台球场所的经营活动和农村的台球经营活动,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其余的保龄球、台球经营活动,由体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负责兵团系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其各级体育管理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体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七条 体育经营活动实行分级审批(核)制度。自治区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下列体育经营活动:
(一)外国人、外国组织依法在自治区内从事的体育经营活动;
(二)国际性、全国性和跨省、市(地、州)的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
(三)自治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及中央驻疆企、事业单位从事的体育经营活动。
各地、州(市)、县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本地、州(市)、县开办的体育经营活动以及公民个人所从事的体育经营活动。
上级体育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一级体育主管部门行使其审批(核)权。第八条 严禁体育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体育经营活动。
体育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依法保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体育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时,应当向体育经营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的,体育经营者有权拒绝检查、监督和管理。第九条 体育培训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及特种体育项目救护专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第十条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体育活动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二)有与体育经营内容相一致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
(三)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治安、消防、卫生和环保等有关规定;
(四)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申办体育经营活动(包括一次性体育竞赛、表演)应当向体育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办体育经营活动的申请书;
(二)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情况说明及使用证明等;
(三)经营射击、武术、散打、拳击、摔跤、柔道、航空、跳伞、热气球、滑翔、滑翔伞、动力伞、汽车、登山、探险、攀岩、滑雪、自然水域游泳、漂流、摩托艇、龙舟、赛马、赛车、摩托、气功等特种体育经营项目和大型体育竞赛、表演活动,除第(一)、(二)项规定材料外,还必须提供详细的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主办(协办)单位或者个人情况证明。属于联合性经营的,应当同时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书)副本;
(四)设立体育俱乐部、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场(馆)等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组织的,除第(一)、(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组织章程。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办理其他审批(核)手续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电子竞技管理办法的法理思考]电子竞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繁荣和发展体育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实施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前款所称的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但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除外。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鼓励和扶持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体育经营活动,促进体育产业的繁荣和发展。第四条 省、市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体育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体育经营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依法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体育经营者),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六条 鼓励体育经营者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培养优秀运动员的工作。对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培养优秀运动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七条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场所;
(二)有符合规定标准的体育器材和设施;
(三)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需要配备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当配备必要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体育经营者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营业执照核发机关的同级体育主管部门。第九条 体育经营者书面告知体育主管部门时,应当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经营活动可行性报告;
(二)场所、设施、器材等证明材料;
(三)所需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四)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第十条 体育经营者变更所经营体育活动的内容、场地的,应当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将变更事项书面告知体育主管部门。第十一条 体育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服务质量,不得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第十二条 在体育经营活动中从事体育技能培训、辅导、裁判、救生等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体育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不得聘用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上述从业人员。第十三条 体育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明码标价,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第十四条 体育经营者应当做好体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安全、正常使用。
体育经营者对所经营体育活动中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事项,应当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因体育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损害的,体育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 体育经营活动产生的振动、噪声及排放的其他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环境标准。第十六条 禁止在体育经营活动中渲染暴力、色情和封建迷信。禁止利用体育经营活动场所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第十七条 公益性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和设施,未经批准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第十八条 体育经营者对其所举办体育活动的名称、吉祥物、徽记等标志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向体育经营者索取费用和要求提供无偿服务,不得干扰正常的经营秩序。第二十条 消费者应当遵守体育经营活动的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爱护体育设施和器材,损坏体育设施和器材的应当依法赔偿。第二十一条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为体育经营活动提供体育技术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第二十二条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持法律、法规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不具备从事体育经营活动条件的,由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体育主管部门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未书面告知体育主管部门的,由体育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柚 子 为规范全国电子竞技运动竞赛秩序,加强电子竞技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促进电子竞技运动健康、稳定发展,9月27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颁布了5项电子竞技运动项目的规章。对于一直苦于无法可依的电子竞技业界来说,上述一系列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实在不亚于久旱逢甘霖。当然,由于各种原因,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可商榷的地方也是客观存在的。
法律依据
任何规范性法律文件都需要明确的权力基础(或者说法律根据),而体育总会此次颁布电子竞技规章的法律根据在于我国《体育法》以及根据《体育法》设立的《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1995年颁布施行的我国《体育法》第31条规定:“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全国单项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地方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在《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中规定:“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
依据上述法律精神,单项竞赛运动的全国性协会纷纷确立了本项目的管理办法,比如我们熟悉的足球、篮球和拳击等等。而电子竞技规章的特殊性在于,它的颁布与负责单位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见《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而不是理论上的电子竞技全国协会(当然,这个单项协会目前还未设立)。当然,体总方面出台管理办法是对填补电子竞技领域立法空白的巨大贡献,至于先把办法定下来,再设立单项协会(甚至不设立单项协会)的特殊做法利弊如何,这里且不做评论。
篮协管理篮球、足协管理足球,是不是电协管理电子竞技就理所当然了呢?也不尽然,在最近针对足球领域违法现象的研究中,法学界逐渐提出了新的观点:
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管理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织,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体育法》直接规定社会团体(编者注 参见前引《体育法》第31条)具有行政管理权,使全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名不符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团体,剥夺了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务院对全国性单项运动比赛的行政管理权。
《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而《体育法》规定全国单项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设立了“二政府”,变相地否定国务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违背了《宪法》,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修改《体育法》,取消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使社会团体真正成为实现共同意愿的自律性社会组织。
我们把足球已经出现的问题放在电子竞技思考,不难预想电子竞技协会设立之后的情形 虽然未来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负责人是国家体育总局委派的,但其行政性管理权不是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因此国家体育总局对于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为不承担责任,假如受到处罚的个人或者俱乐部不服处罚而对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提起行政诉讼,肯定不能把国家体育总会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一般地以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是社会团体而不是行政机关为由,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一方面,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管理权是立法机关授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理论上应对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行为承担责任;但假如被处罚的俱乐部把立法机关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也肯定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可见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管理权是不受中国法律制约的,其处罚决定书的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
当然,上述奇怪的法律现象不止电子竞技一个项目会遇到,所以前述电子竞技规章存在将来修改《体育法》之后需要重新订立的可能。虽然我们现在讨论一个尚未存在的单项协会多少显得杞人忧天,但是按照法规和体育领域的实践,我国出现电子竞技协会只是早晚的事情,上面的分析也不算无的放矢吧。至于中国电子竞技会不会变成又一个中国足球,这在很大程度上就要看未来手握生杀大权的“电协”态度如何了。从这个意义看,电子竞技协会后于电子竞技管理办法诞生,也不见得就是坏事。
电竞规章的法律体系
虽然本次国家体育总会颁布了5个电子竞技相关管理办法(其中4个为试行),看似复杂,但是熟悉我国体育立法的人都知道,这些立法活动都是有所本的。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除了作为直接法律根据的《体育法》(需要指出的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其他法律规范的本源),《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之间、《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与《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之间、《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都存在高度的相似性,大部分通则性条文也完全一致。
而《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和《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积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类似于其他单项协会为协会管理项目所做的单项运动竞赛规则与规定,虽然具体规则具有特殊性(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竞技自身的特点),但是在立法性质上还是高度统一的。
所以从立法结构上说,本次体育总会颁布的5个管理办法涵盖了电子竞技运动的主要领域,在法规的完备性上还是做得相当充分的,符合单项协会对所管理项目所达到的立法标准。形成了竞赛组织管理(《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运动员管理、裁判员管理和项目规则紧密联系的管理体系。当然,电子竞技业界关注点显然不在电竞规章的“共性”,因为只有特殊规定才与业界的利益息息相关。
管辖范围
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的单位和个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全国体总秘书处”)负责全国电子竞技运动训练、竞赛管理及推广、普及等工作,实施电子竞技比赛的具体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用通俗的话说,也就是管人的是体总秘书处,被管的是一切在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项目的团体和个人。
目前业界关注的一些条目,比如赛事的分级审批制度(第四条规定涉外以及全国赛事须由省级体育部门申请体总批准等)以及赛事相关名称的特殊规定(第八条:未经全国体总秘书处审批的电子竞技比赛,不得冠以“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任 何形式的电子竞技国家队),其实只是参考我国各单项协会规章的立法成例,具体条款与《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毫无二致,只是电子竞技行业以前没有出台正式的体育部门竞赛规范,大家一时难以接受其中的一些提法罢了。
在总纲性质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我们很难判断如下这个问题 什么性质的社会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比如,如何定义“电子竞技竞赛”这一概念?按照《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指的体育竞赛,是指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或国内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
显然,电子竞技比赛项目属于其中的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可是,我们依旧无法明确判定某项社会活动是否属于管理办法中界定的电子竞技竞赛活动,比如目前NBA Li ve不在电子竞技比赛项目之列,那NBALive比赛就不可能属于电子竞技竞赛,这个比赛能否使用“电子竞技”作为赛事名称?举办这样的比赛需要不需要受到《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约束?这都是我们目前无法回答的问题。
与此相反,在摩托艇、汽车运动,体育舞蹈等新兴体育项目的单项竞赛管理办法中,都有对该项目的明确定义,如《全国及国际摩托车竞赛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摩托车竞赛活动为:(一)……”,以及《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汽车运动或活动系指……其中包括:……”
纲举目张?
正式颁行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显然非常重要,不但明确了比赛项目(十四、比赛项目 本规则规定比赛项目,自颁布起实施,各单项版本序号和规则细则由中国电子竞技裁判委员会指定更新和废止比赛项目),还明确了电子竞技竞赛的赛场和设备。
虽然单项管理办法中明确对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做出直接规定的情况很多(比如台球、门球等),但是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中看到大量的电脑软硬件术语还是令人感到惊奇。而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的第二部分中,对各个比赛项目分别制定了明确的比赛规则。
而《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分别规定了电子竞技竞赛的裁判员、运动员和俱乐部准入机制,这些规定大部分与通行规定相同,特殊规定主要在于裁判员的选择录用办法、俱乐部资格认证以及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
罚则说明
所谓罚则,就说规定违反法规会带来的法律后果,而遵守一个法规会带来的良性后果和违反它会带来的惩罚显然是个体权衡利弊的必要参考条件。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体育部门因为欠缺执法权,所以对于一般性民间活动不会加以干涉,除非是社会影响较大、商业色彩较重的社会活动才会主动管制。而且体育管理法规的罚则一般较轻,体育部门的处罚决定往往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才能得以执行。
本次的电子竞技管理法规罚则也保持了上述特点,比如《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赛事审批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和取消赛事的处罚:……” ,以及第二十五条:“电子竞技比赛的举办者如不能按时、足额兑现奖金,全国体总秘书处和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协助参赛运动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由于目前尚未有实际适用上述法规的案例出现,所以我们可以采用类比的方法对上述罚则进行解释:在中国登山协会2004年《关于“中国陵川2004年户外运动邀请赛”发生人员伤亡重大事故的通报》中,有以下几个要点:“一、组织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体育竞赛管理的规定,擅自办赛,终酿恶果。……其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举办全国性、国际性户外运动赛事,属于非法办赛。”、“三、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陵川事件”造成的一切人员损失,由组织方及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者承担。”
在上述《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未来电子竞技竞赛管理的通行模式,简要地说,体育部门的执法权重点在明确赛事的性质和责任归属,而对于赛事参与者来说,赛事进程(也就是赛事审批和监控带来的影响)当然是十分重要的。今年电子竞技业界也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年初的WEG大师赛,正是由于类似的法律问题而导致赛事停摆长达一个月,这恐怕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竞技体育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中心等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本办法所称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指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为公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机构。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共体育设施的相关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专项体育运动设施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内健身房等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第七条 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关于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第八条 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遵循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因地制宜、方便使用的原则,并以公示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大型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举行听证会。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根据农村特点和需求,合理布局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为农村居民开展体育活动创造条件。第十条 改造老旧小区和规划建设新城、大型居住区,应当根据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园、绿地、绿道等公共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建设健身步道、球类设施、器械类设施等公共体育设施。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采取无障碍措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第十二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等方式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按照体育设施设计和安全要求,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第三章 开放与使用第十三条 除举办赛事以及进行维修保养外,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开放:
(一)除季节性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外,全年开放时间不得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得少于70小时;
(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开放期间,每天平均开放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三)公共体育设施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当全天开放。
因举办赛事、维修保养等原因不能开放或者需要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7日向社会公示;因自然灾害防御、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不能开放或者需要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向社会公示。第十四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确有服务成本开支的,可以适当收取成本费用,实行低收费开放。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收费的公共体育设施在法定节假日和全民健身日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
收费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分时段定价等措施,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在校中小学生实行优惠开放,并根据公共体育设施的功能和特点选择相应时间段实行免费开放。
大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2021修正)
法律分析: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
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
地方综合性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 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
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三十三条 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在体育运动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严格检查。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体育竞赛从事赌博活动。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体育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经营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下列经营活动:
(一)以体育项目为内容的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康复、娱乐和技术培训;
(二)体育**、广告、商业赞助、信息咨询和经纪;
(三)体育场馆和其他体育专营活动场所的经营活动;
(四)使用体育组织名义、体育专用标志等进行的经营活动;
(五)其他体育经营活动。
前款所指体育项目分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一般性体育项目。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国家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中的项目。
一般性体育项目是指除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以外的其他体育项目,具体范围由市体育主管部门公布。第四条 市及区(市)县体育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相关工作。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根据授权,负责区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从事体育经营活动。
鼓励和支持经营者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对取得显著成绩的经营者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许可证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买卖。
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经营者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许可证到期后需要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当提前三十日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续期手续。第八条 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材料;
(三)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第九条 举办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规程、组织实施方案;
(三)配备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与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规模、内容相适应;
(四)有与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五)场所、设施、器材等与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规模、内容相适应;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者变更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内容、时间、场地等事项,应当依法到有关部门重新办理手续。第十条 在本市举办冠以行政区域名称或者同义名称的各类经营性综合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面向社会的其他体育竞赛,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一条 从事体育**、广告、商业赞助、信息咨询和经纪等体育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二条 体育活动的名称、徽记、旗帜及吉祥物等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利用上述标志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应当征得权利人同意。第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相应的设施、设备、器材,并及时做好维护保养,保证其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体育项目,应当就器材使用方式、安全要求等作出说明,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第十四条 经营者对参加体育活动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应当给予指导和保护。
体育项目对消费者年龄、健康等状况有特殊要求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对不符合要求的消费者,经营者不得准许其参与相关体育活动。
今天关于“县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